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办事指南
发布时间:2017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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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补贴对象
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市各企业,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。
二、补贴条件
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正常经营、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;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。
三、补贴标准
按符合条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给予稳岗补贴。
四、申请时间和程序
稳岗补贴每年申请一次,企业应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。
因补缴等客观因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稳岗补贴的,可在6月30日前向市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递交书面申请。
企业因客观因素或特殊原因逾期申请稳岗补贴的,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(法定节假日除外)向市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原因。
五、申请材料
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,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。因补缴等客观因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稳岗补贴的,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1.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需提供副本核对后退回);
2.《珠海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申报审核表》。
3.其它有关辅证材料。
六、经办机构联系方式
稳岗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。
稳岗补贴受理机构联系方式
经办机构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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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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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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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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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洲红山路245号3楼12号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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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2125692
0756-21209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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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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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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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86885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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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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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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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2227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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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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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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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55550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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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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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7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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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72635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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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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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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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21701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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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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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楼行政服务大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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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33991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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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栏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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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栏港大厦17层1705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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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72683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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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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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劳动服务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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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56-8686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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