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,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的良好氛围,体现党组织温暖,以实际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,我委决定在“七一”期间开展慰问优秀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慰问活动。在慰问期间,要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的现实困难,同时要深入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,认真听取优秀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。
二、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困难党员名单(见附件)报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(组织人事科),以便安排慰问。
附件:国有企业困难党员统计表